随着经济的发展,环境保护的工作越来越重视,国家成立的环境保护部,2009年,各省相继成立环境保护厅,对开展该项工作从组织上给予保证。从2002年正式开始,政府对电镀企业进行强制管理,从那时起,电镀废水的处理有了较快的发展,人们由不认识到较熟练地掌握废水处理技术,设备由简单的几个池子,发展到今天的半自动控制的连续处理,技术、设备、管理上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,一些难处理、多年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都已克服,政府倡导的环保意识已普及,企业界接受了“严格管理、提高效益、保护环境、实现资源有效利用”这个理念,并逐渐自觉接受强制管理。
1.电镀企业政策
1)国家出台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,各省市也出台了相应的文件。对产生工业固体废物(电镀废水厂产生大量污泥)的单位强行简历、健全污染环境治理责任制度:①电镀企业成立时要经过严格审批,要备齐一系列资料,如环保审批批文,污染防治设施的评估报告书和验收资料,生产工艺流程图,投资生产规模,产品种类和数量、原辅材料种类和数量、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及其手机、贮存、转移、处理情况等;②执法人员采取现场监测、采集样品、拍摄现场等措施进行监督;③重视电镀企业布局,在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已不允许再新建电镀厂,已有的集中到工业园区,按环保局的标准进行整改,达不到要求的强制关闭。
2)国家实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。要求有关单位如实向环保主管部门申报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、产生量、贮存、流向、处置等有关资料,如有重大改变,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申报登记,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、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,并向环保主管部门备案。
3)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,简历危险废物管理档案。做到原辅材料使用情况清晰,危险废物的产生、转移、处理情况均应有详细记录和月统计表,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保存期限为五年。
4)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、场所必须按照GB18599-2001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、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》的要求建设,做到“防扬散、防流失、防渗漏”。收集、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,禁止混合收集、贮存、运输、处置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处理的危险废物;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;禁止露天或在公共场所对方危险废物。
5)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、贮存、运输、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、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警告、识别标志。
6)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、贮存、运输、处置等经营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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