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态环境部透露,十三五规划9项生态环境指标中,仅“优良天数”一项未达到2019年度目标要求,臭氧浓度成为仅次于PM2.5的影响优良天数的重要因素。作为臭氧前体物之一的VOCs排放来源多、分散,尚未得到有效控制,且治理基础薄弱,成效不是很明显,成为臭氧污染的首要成因。
5月18日,生态环境部印发《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,开展夏季(6-9月)VOCs治理攻坚行动。
5月21日,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《2020年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达标排放百日服务行动方案》,列出67家VOCs排放量15吨/年以上的新增VOCs重点监督企业清单及排放量(见下文),要求6月底前帮扶全省1424 家VOCs排放较大的企业完成整改工作(珠三角各市及其他臭氧污染较突出的地市,要扩大整治范围,加大整治力度,可以将 VOCs 年产生量大于 3 吨的企业纳入销号式综合整治清单),最晚延期至8月底。8月底前,完成21个工业园区、企业集群整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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