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《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组织全国检察机关、公安机关、生态环境部门于2020年7月至11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活动。
《通知》指出,针对部分地区、部分行业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多发态势,各地要突出重点行业、重点地区、重点行为,认真摸排、重点监管,及时发现环境违法犯罪线索;专案办理、精准打击,严惩一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大案要案;铲除非法收集、利用、倾倒、处置危险废物链条,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,坚决遏制此类案件多发势头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级检察机关、公安机关、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部门协作,对投诉举报和信访案件、行政处罚案件以及2019年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和正在开展的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3年行动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回顾,加大远程执法手段运用,强化网络信息平台监控。省级部门要定期调度、通报工作进展情况,有序推进各项工作。
据了解,最高检、公安部、生态环境部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,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、细化工作措施、明确工作要求。集中开展线索摸排、重点企业监管,集中力量破获一批重大、典型污染环境犯罪案件,整治一批管理不规范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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